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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365体育网投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厅2023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作者:科技产业处   浏览: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0、2021、2022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 2019 年度及以前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预计 6 月末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 A 类 5%左右、B 类 10%左右、C 类 15%左右;评选出双30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三)各学院在5月22日下班前统一将《2023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neepuky_xm@163.com邮箱,以“xx学院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命名,纸质版由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后由科研秘书报项目管理科(一教312室),其中附件2 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结题验收纸质材料于5月29日下班前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科。

        (四)各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要对本单位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 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带公章版本)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 万字);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带公章版本)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等)。

        高水平学术论文(含SCI、EI、SSCI、CSSCI 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六份,材料第1项单独装订(单面打印,左侧两钉),材料第2-4项内容按顺序胶装订成一册(使用附件5封面)

        四、其他要求

        各高校要认真对待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成立结题验收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结题验收工作规定和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本校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许荣荣

        联系电话:0431-81877679、0431-81877662

        校内联系人: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科王甫旭

        联系电话:64806325


科技产业处

2023年3月28日


        (附件查看网址:https://kyc.neepu.edu.cn/info/1079/22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