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科技楼南侧区域“储能中心大楼”树木移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作者:后勤保障部 浏览:次
科技楼南侧区域“储能中心大楼”树木移栽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对东北电力大学科技楼南侧区域树木移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编号:DBDLDXHQBZB-2023-00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电力大学科技楼南侧区域树木移栽项目
2.2计划工期:中标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2.3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65590元。
2.4项目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2.5项目内容:具体移栽数种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根据《365体育网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审查:
投标人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近三年类似的工作业绩;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电力大学后勤保障部(东北电力大学第一教学楼4133室)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3年5月22日(星期三)9:00时(北京时间)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各标段投标人均提供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3年5月22日(星期三)9:30时(北京时间),在东北电力大学主教学楼三楼316会议室开标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九、发布公开媒介
东北电力大学信息公开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电力大学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432-64806550